一个简化的流通例子: A制造货物 -> B经销 -> 消费者(你)
无税情形
1. A用独家劳动制造了一个零成本的空气弹, 以价格a把货物卖给B, A赚到a.
2. B以价格b卖给你, B赚到b-a.
3. 你以b买到了货物
此情形下, 你为货物付出的b由两部分组成:
- A赚到a
- b赚到(b-a)
有税情形
假设: 税率为0.1
规则: 税务局为最终价格为b的货物收的总税(从生产商, 经销商, 消费者)为0.1b
名词: 进项是进货,产生的税费是进项税额. 销项是卖货,产生的税费是销项税费。
1. A以价格1.1a把货物卖给B. a是不含税价, 0.1a是销项税额, 全部交给税务局. A赚了a, 税务局赚了0.1a.
2. B以价格1.1b把货物卖给你, b是不含税价, 0.1b是B的销项税款. 之前的0.1a是B的进项税额, A给B开了进项税发票. 税务局告诉B, 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, 所以B要交的税额是0.1b-0.1a. 这笔交易中, B赚了1.1b-1.1a-0.1(b-a)=b-a, 税务局赚了0.1(b-a).
3. 你以1.1b买到了货物, 不用交钱给税务局
此情形下, 你为货物付出的1.1b由三部分组成:
- A赚到a
- b赚到(b-a)
- 税务局赚到0.1a+(0.1b-0.1a)=0.1b
所以增值税本质还是消费者买单。
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为什么偷税漏税会被发现:
1. A不交销项税额, 自己独吞1.1a. 如果B是个老实交税的商家, 它要用进项税额0.1a抵扣销项税额, 不然它就要交0.1b了, 所以无论如何, 它会把A开给自己的发票一起交给税务局, 税务局一查, 会发现A开了进销发票给B, 却没有上交销项税额, A就被抓住了
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通常都是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的,取得的进项专用发票可以抵扣销项税款。你开给别人的销项发票,如果是专票。别人也可以用来抵扣。 所以说,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销售方来说是销项发票,对于购买方来说是进项发票。
欧洲和中国增值税区别